自治區國資委2017年度績效工作計劃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關鍵步驟 | 完成時限 | 分值 | 評分標準 | 目標來源 | 責任處室 | 分管領導 /責任人 |
一、黨委、政府重點工作 | (一)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工作要點確定的重點工作 | 1.做好“僵尸企業”處置工作 | (1)建立自治區本級“僵尸企業”數據庫,督促“僵尸企業”處置主管部門加快出清 | 12月31日 | 30 | 完成自治區本級“僵尸企業”數據統計得15分,開展督查并下發督促整改建議得15分。 | 自治區黨委常委會2017年工作要點 | 區國資委企業改革改組發展處 | 王曉華/何載福 |
(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 | 2.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 (2)完成4戶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制立項批復 | 12月31日 | 20 | 批復4戶企業改制立項得20分,每少1戶扣5分,扣完為止。 | 關于落實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通知(桂政發〔2017〕10號) | 區國資委企業改革改組發展處 | 王曉華/何載福 | |
3.監管企業之間資源整合 | (3)實施5戶監管企業內部資源的重組 | 12月31日 | 30 | 下文批復5戶監管企業內部資源的重組得30分,否則每少一戶企業扣6分,扣完為止。 | |||||
4.監管企業全面風險管理 | (4)至少對15戶重點企業提交的報告提出風險提示和整改意見 | 9月30日 | 30 | 下文對15戶企業的風險提示和整改意見得30分,否則每少1戶扣2分,扣完為止。 | |||||
5.提高國有資本證券化水平 | (5)推動3戶國有企業進行上市融資或再融資 | 12月31日 | 30 | 按時完成得30分,每少1戶扣10分,扣完為止。 | |||||
6.完善法人治理機制 | (6)審批至少8戶企業章程變更 | 7月31日 | 20 | 審批批復8戶企業章程變更得20分,每少1戶扣3分。 | |||||
一、黨委、政府重點工作 | (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 | 7.資產總額比上年實現增長 | (7)資產總額比上年實現3%的增長 | 12月31日 | 30 | 完成3%增長得滿分;未完成按未完成比率扣分。有關數據、排名以國務院國資委相關部門編印的企業財務動態為準(預計2018年2月底收到)。 | 關于落實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通知(桂政發〔2017〕10號) | 區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 | 聶江武/曹玲 |
8.勞動生產總值比上年實現增長 | (8)勞動生產總值比上年實現3%的增長 | 12月31日 | 30 | ||||||
9.所有者權益總額比上年實現增長 | (9)所有者權益總額比上年實現3%的增長 | 12月31日 | 30 | ||||||
10.完善企業負責人激勵約束制度 | (10)完善自治區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 | 12月31日 | 20 | 按時完成該考核辦法的完善和印發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區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 | 聶江武/曹玲 | |||
11.完善監管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 (11)起草《關于進一步深化自治區國資委管理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暫定名),組織管理企業實施 | 12月31日 | 20 | 按時向監管企業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自治區國資委管理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區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 | 聶江武/羅玉潔 | |||
12.國有資產產權保護 | (12)建立國有資產交易事項報告制度 | 12月31日 | 20 | 按時向監管企業下發《關于建立國有資產交易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區國資委產權與收益管理處 | 秦武亮/梁琰 | |||
13.開展職業經理人試點 | (13)以北部灣銀行為試點,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行長、1名副行長,指導銀行董事會按程序向銀監局報送任職資格審核材料,銀監局受理 | 4月30日 | 20 | 按時指導銀行董事會按程序向銀監局報送任職資格審核材料,銀監局受理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區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 | 聶江武/王潔 | |||
(14)任職資格批復后督促銀行董事會完成選聘所有程序,相關人員正式任職 | 任職資格批復后2個月內完成選聘所有程序 | 20 | 按時完成相關人員正式任職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
一、黨委、政府重點工作 | (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 | 14.規范區直企業董事會建設 | (15)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規范自治區直屬企業董事會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 | 4月30日 | 20 | 按時完成文件印發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關于落實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通知(桂政發〔2017〕10號) | 區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 | 聶江武/王潔 |
15.規范國有企業董事會、董事評價工作 | (16)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同意后印發《自治區直屬企業董事會及董事評價辦法(試行)》 |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提出修改意見后一個月內(或根據明確的時間要求內)修改完善報送修改稿 | 20 | 按時報出修改稿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
16.推進董事會行使選聘經營層職權 | (17)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同意后印發《自治區直屬企業董事會選聘經理層成員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 | 20 | 按時報出修改稿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
17.實施國企投資擔保負面清單制度 | (18)出臺擔保管理制度 | 5月30日 | 20 | 制定擔保管理制度得10分,印發擔保管理制度得10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區國資委社會事業資產管理處 | 高旭/吳光 | |||
(19)組織投資項目督查 | 9月30日 | 20 | 下發督查通知開展督查工作得10分,向企業提出整改意見得10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0)組織投資項目后評價 | 12月31日 | 20 | 印發投資項目后評價通知得10分,召開投資項目后評價啟動會、中介機構進企業開展評價工作得10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18.推動自治區重大項目建設 | (21)加快柳鋼防城港鋼鐵項目建設 | 12月31日 | 25 | 柳鋼防城港鋼鐵項目開工建設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一、黨委、政府重點工作 | (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 | 19.支持銀企合作 | (22)與有關金融機構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2月28日 | 25 | 與有關金融機構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按時完成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關于落實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通知(桂政發〔2017〕10號) | 區國資委社會事業資產管理處 | 高旭/吳光 |
(23)組織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合作 | 2月28日 | 25 | 組織企業與金融機構召開對接會議,得10分,組織企業與金融機構簽署合作協議,得15分,按時完成得20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0.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支持企業“走出去” | (24)推動企業對外投資和經貿活動 | 12月31日 | 25 | 組織企業參加對外商務交流活動得10分;支持企業對外投資項目評估得1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5)新增境外投資項目2個,投資額增長20%以上 | 12月31日 | 25 | 審批新增境外投資項目2項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1.引進世界500強企業 | (26)推動企業與世界500強企業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 12月31日 | 25 | 區直企業與世界500強企業(含子公司)簽訂企業戰略合作協議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7)推動世界500強企業投資廣西項目? | 12月31日 | 25 | 世界500強企業(含子公司)投資廣西項目落地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2.引進央企重大項目? | (28)推動與央企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 12月31日 | 25 | 與央企(含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29)推動央企重大項目落戶廣西 | 12月31日 | 25 | 央企(含子公司)投資廣西項目落地得2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一、黨委、政府重點工作 | (三)重要文件、重要會議、重點規劃確定的工作 | 23.國資監管地方性法規立法 | (30)完成《廣西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報告并報自治區法制辦 | 10月31日 | 20 | 制定有立法調研方案得10分,完成立法調研報告并報送法制辦得10分。否則不得分。 | 《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2017 ? 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桂政發〔2017〕15 號) | 區國資委政策法規處 | 高旭∕俸榮鑫 |
24.召開全區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 | (31)召開全區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 | 4月30日 | 20 | 按時召開會議、有會議材料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關于召開全區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的通知(廳函〔2017〕22 ? 號) | 區國資委黨建工作處 | 韋剛強/韓宗桂 | ||
25.國有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 (32)修改完善《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和《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 ? ”分離移交工作實施方案》報自治區政府 | 3月31日 | 20 | 按時完成兩份方案的報送得20分,否則每少一項扣10分。 | 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十二屆93號 | 區國資委企業改革改組發展處 | 王曉華/何載福 | ||
26.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 | (33)完成國有企業供水、供電業務簽訂分離移交的戶數占統計總戶數的30% | 12月31日 | 20 | 供水、供電業務簽訂分離移交的戶數占統計總戶數的30%得20分。否則按未完成比例扣分 | 關于印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52號) | ||||
27.對國有企業實施分類改革 | (34)審核監管企業分類方案并將分類結果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 4月30日 | 20 | 將分類方案報自治區政府得20分,否則不得分 | 廣西經濟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桂政辦發〔2016〕157號) | ||||
28.落實中央巡視組對廣西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2017年自治區黨委7號文件) | (35)落實自治區黨委文件要求,研究提出整改細案,嚴格落實整改 | 12月31日 | 10 | 1.整改期內,經中央巡視組再次巡視反饋,存在廣西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表中責任單位未能有效整改或再次發現類似問題的,每項工作、每個責任單位扣3-5分,扣完為止;整改效果好獲得中央巡視組肯定的,按照承擔重點工作任務可申請加分,獲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肯定、全國會議經驗交流等情況,參照年度創新爭優考核細則申報。2.整改期內,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被自治區主要領導點名批評或者被自治區黨委、政府以文件形式通報批評的,每項工作、每個責任單位扣3分,扣完為止。3.2018年1月,自治區績效辦專門就整改情況征求廣西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黨委巡視辦意見,對責任單位作扣分函詢,扣分幅度為每項工作、每個責任單位1-3分。 | 《關于印發中央巡視組對廣西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自治區政府層面整改任務分解表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28號) | 區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處 | 聶江武/曹玲 | ||
三、部門職能工作 | (五)依據本部門職能確定的重大工作任務 | 29.推行部門權力清單制度 | (36)完成制定自治區國資委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印發給各監管企業,并在門戶網站上公布 | 12月31日 | 10 | 有正式印發的文件得5分,在門戶網站上公布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 | 部門職能工作 | 區國資委政策法規處 | 高旭/俸榮鑫 |
30.完善企業領導人監管工作 | (37)完成4戶監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 10月31日 | 12 | 完成4戶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得12分,否則每少1戶扣3分。 | 自治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年度工作指導意見 | 區國資委產權與收益管理處 | 秦武亮/梁琰 | ||
31.調整國有資產交易等管理權限 | (38)調整出資企業部分國有資產交易等管理權限 | 6月30日 | 10 | 按時向監管企業下發《關于調整出資企業部分國有資產交易等管理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得10分,否則不得分 | 部門職能工作 | ||||
32.推進監事會監督工作 | (39)經國資委審核后向自治區政府上報由自治區黨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21家企業的《報告》。 | 9月30日 | 10 | 完成21家企業的報告得10分,每有一個《報告》不上報扣0.5分,扣完為止。 | 部門職能工作 | 區國資委監事會工作處 | 秦武亮/寧嵐 | ||
33.審核管理企業重大投資項目 | (40)年內核準或備案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項目不少于3個 | 12月31日 | 10 | 完成對監管企業3個重大投資項目的核準或備案得10分,沒少一個扣3分。 | 部門職能工作 | 區國資委社會事業資產管理處 | 高旭/吳光 | ||
34.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 | (41)研究起草制訂加強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意見(辦法),征求有關部門意見,修改后報自治區黨委政府。 | 11月30日 | 10 | 有《加強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意見(辦法)》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得5分,有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得5分。否則不得分。 | 《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7工作要點》 | 區國資委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處 | 王曉華/呂戰 | ||
(42)待黨委政府同意后一個月內,印發加強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意見(辦法)至市、縣,自治區有關部門,直屬文化企業。??????????????????????????????????????? | 12月31日 | 10 | 待黨委政府同意后一個月內印發加強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意見(辦法)得10分,否則不得分。 | ||||||
三、部門職能工作 | (五)依據本部門職能確定的重大工作任務 | 35.組織國企黨建工作考核 | (43)出臺黨建考核細則,到企業開展考核并通報考核情況 | 6月30日 | 10 | 按時完成得10分,否則不得分 | 部門職能工作 | 區國資委黨建工作處 | 韋剛強/韓宗桂 |
36.開展國企巡察工作 | (44)組織對區直企業二級及以下重點企業進行兩輪專項巡察,形成《巡察情況反饋意見》,抓好被巡查企業的整改 | 12月31日 | 10 | 按時完成得10分,否則不得分 | |||||
37.監管企業學習型黨組織建設 | (45)開展自治區直屬企業黨委中心組學習和學習型黨組織建設調研檢查,形成調研檢查報告,發出整改意見通知,督促企業整改 | 10月31日 | 10 | 開展調研檢查,抽查5戶企業,得5分;形成調研檢查報告,發出整改意見通知,督促企業整改得5分。 | 部門職能工作 | 區國資委宣傳群工處 | 韋剛強/吳雙平 | ||
三、部門職能工作 | (五)依據本部門職能確定的重大任務工作 | 38.績效計劃設置質量考核 | (46)績效計劃設置質量考核 | 12月31日 | 15 | 根據《區直機關年度績效計劃質量評估指標及標準》進行評估計分 | 2017年度自治區直屬機關績效考評工作方案 | 區國資委人事處 | 聶江武/李道寧 |
39.2016年度整改工作評議 | (47)2016年度整改工作評議 | 12月31日 | 15 | 根據整改工作滿意度測評結果計分 | 2017年度自治區直屬機關績效考評工作方案 | 區國資委人事處 | 聶江武/李道寧 | ||
三、部門職能工作 | (六)自治區本級預算項目支出執行管理情況 | 40.預算支出執行管理 | (48)預算支出執行管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 12月31日 | 10 | 年終由自治區績效辦將確定的抽檢項目支出名稱提前告知部門,原則上每個部門抽檢2個項目,區直部門有200萬元及以上項目的,即從200萬元及以上項目中抽檢,若部門沒有200萬元及以上項目的,則抽檢200萬元以下項目。被抽檢項目支出發現如下問題之一的,每起扣0.5分,直至扣完該項得分為止。其中:(一)項目支出存在超范圍支出的或擠占挪用資金的;(二)項目支出存在超標準支出的;(三)項目支出設定的預算績效目標未全部完成的;(四)預算執行中,項目追加后預算規模達到200萬元以上且屬于編列預算績效目標范圍,未按規定設定預算績效目標或績效目標設定不符合規定的;(五)項目支出存在跨級次支出調整且未報經財政廳批準同意的;(六)項目支出內容和支出結構在預算執行中作調整且未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同意的;(七)項目支出撥付方式不規范的;(八)項目支出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的;(九)項目支出在年初未細化,在執行中未報經財政廳審批同意撥付到具體項目單位的;(十)項目支出效果不明顯的,預算支出進度低于70%的。 ? 區直部門在2017年考評度內出現如下情況之一的,該項考評一律得零分:被抽檢項目支出進度為零的;因財務管理存在重大違規違紀問題,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財政部、國家審計署或自治區紀委、審計廳、財政廳通報批評的(審計報告及檢查報告不作為通報批評依據)。 | 區直部門2017年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自治區本級非涉密的項目支出。考評范圍不包括國有資本預算、社會保險基金安排的支出,以及補助市縣的項目支出。 | 區國資委辦公室 | 王曉華/劉獻偉 |
四、專項考評工作 | 全面推進廣西法治建設工作 | 41.專項考評 | (49)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政策法規處 | 高旭/俸榮鑫 |
信訪工作 | 42.專項考評 | (50)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綜合管理處 | 高旭/俸榮鑫 | |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 43.專項考評 | (51)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10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企業改革改組發展處 | 王曉華/何載福 | |
四、專項考評工作 | 政協提案辦理 | 44.專項考評 | (52)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辦公室 | 王曉華/劉獻偉 |
人大代表意見建議辦理 | 45.專項考評 | (53)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辦公室 | 王曉華/劉獻偉 | |
政務工作專項考評 | 46.專項考評 | (54)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8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辦公室 | 王曉華/劉獻偉 | |
法治政府建設 | 47.專項考評 | (55)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綜合管理處 | 高旭/俸榮鑫 | |
定點幫 扶工作專項考評 |
48.專項考評 | (56)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機關黨委 | 韋剛強/李慶林 | |
脫貧攻堅專項考評工作 |
49.專項考評 | (57)專項考評 | 12月31日 | 5 | 根據專項考評結果計分 | 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 | 區國資委機關黨委 | 韋剛強/李慶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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